致:各投標人
金華-義烏-東陽市域軌道交通工程運營2024-2025年氣體滅火系統(tǒng)氣瓶檢測項目招標文件以下內(nèi)容進行修改。
一、投標資格要求修改為:
1.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注冊的企業(yè)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
2.投標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,查詢結果網(wǎng)頁截圖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3.投標人須具備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(氣瓶檢驗機構)核準證、且核準項目應包含無縫氣瓶,或投標人具備消防設施工程專業(yè)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(zhì)。
4.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。
二、用戶需求中增加以下條款:
1、投標人應具備《?;愤\輸許可證》和《道路運輸經(jīng)營許可證》,若不具備,須委托具有該兩項證書的單位進行運輸。
2、投標人中標后,若將其不具備資格的對應工作分包給具備該項資格的單位實施,須提供擬分包單位的資質(zhì)證書及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供招標人備案。
合同中的分包條款作相應修改。
三、評分辦法中“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1月1日以來(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)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在150萬元及以上的氣體滅火系統(tǒng)氣瓶檢測服務項目業(yè)績。每提供一個得2分,最高得8分?!?/span>修改為“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1月1日以來(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)完成過單個合同中含150萬元及以上的氣體滅火系統(tǒng)氣瓶檢測業(yè)績。每提供一個得2分,最高得8分?!?/span>
四、投標文件送達截止時間修改為2024年4月10日14 時30 分,開標時間修改為:2024年4月10日14時30分。
本次澄清、修改、補遺、答疑若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,以本次補充文件為準。